摘要

目的比较医院社区家庭护理与结构式家庭护理在乳腺癌根治术患者术后康复中干预效果。方法选取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惠安县医院就诊的120例乳腺癌根治术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分组原则将60例作为医院社区家庭护理组,开展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指导;另60例为结构式家庭护理组,开展结构式家庭护理指导。干预后比较两组患者的乳腺癌生活质量量表(FACT-B)评分、心理弹性量表(CD-RICS)评分、自我效能评分(GSES)和满意度。结果经过3个月干预,两组FACT-B评分、GSES评分、CD-RICS评分比较,医院社区家庭护理组优于结构式家庭护理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医院社区家庭护理组的总体满意度为98.33%,结构式家庭护理的总体满意度为85.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乳腺癌根治术患者分别接受结构式家庭护理、医院社区家庭护理,两种护理模式均能改善患者的心情,优化自我效能,但是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效果更好,改善效果更为显著。

  • 单位
    惠安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