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鉴公共财政学的理论,分析并明确了我国专业站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公益性治疗服务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理应属于政府提供的范畴。针对不同性质的服务,政府应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和策略,对专业站所进行分类指导与管理:(1)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推荐定为公益一类机构或并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公益性治疗为辅的机构,推荐定为公益一类机构;(3)以提供公益性治疗为主、公共卫生服务为辅的机构,推荐定为公益一类机构,可视具体情况调整为公益二类。专业站所的定位明确有利于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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