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人和算法推荐平台基于“通知-删除”规则能有效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但无法实现双方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当著作权人和算法推荐平台无法自觉作出利他行为时,为实现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统一,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有必要通过构建“事前过滤”规则改变“通知-删除”规则给定的行动方向、行动方式和行动范围,使著作权人和算法推荐平台做出理性选择。

  • 单位
    重庆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