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担保业的监管体制与其二元性行业结构、二元性收益处置机制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融资担保业的发展,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国务院"分类监管"的要求,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融资担保业与银行业的行业属性、职能和业务范围高度一致,因而可以参照银行业的管理经验,构建适应融资担保业发展的监管模式,即分类监管模式。其具体内容是:在区分行业属性的基础上,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商业性融资担保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在分类基础上根据业务范围、经营规模、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制定监管指标体系,实施分级管理。在分类监管模式中,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担保机构是基础,对不同层级的担保机构实施分级管理是主要办法,不同的量化指标构成监管的主要工具。

  • 单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