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契约文书的程式和要件完整,反映出吐蕃王朝较为完备的契约法律制度。其中的土地、牲畜和奴婢的买卖契约深受唐制的影响,因而在形式、内容和订立程序上都与唐代买卖契约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吐蕃的畜牧业经济相对发达,围绕牲畜形成了买卖、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契约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吐蕃买卖契约反映了唐蕃在文化上较为频繁的交流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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