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某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函询,请求协查一起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的违法案件。针对该案,执法人员在重点分析《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证明力的基础上,认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不能单独证明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该案需要深入查实该批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的真实检疫情况后,再严格按照职权划分和管辖原则进行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