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Ⅵ期)玻璃体切割术中光凝量对术后疗效的影响。方法选取确诊为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Ⅵ期),须行玻璃体切割手术56例患者58只眼,术前5日均行抗VEGF药物雷珠单抗玻璃体腔注射,使用25G玻璃体切割技术,术中使用曲安奈德,除外术前行激光光凝术,按照统计的术中有效激光点数分组,以800点以下、800~1500点、1500点以上分为A、B、C三组。分别从短期和长期的视力、眼压、眼内再出血、视网膜新生血管是否消退等方面研究。结果 (1)术后视力提高47眼(81. 03%),其中A组14眼(73. 68%),B组19眼(86. 36%),C组14眼(82. 35%),三组间术后视力提高无统计学差异(P=0. 642);(2)术后(1周内)高眼压共30眼(51. 72%),其中A组9眼(47. 37%),B组13眼(59. 10%),C组8眼(47. 06%),A组、B组和C组间术后(1周内)眼压无统计学差异(P=0. 677);术后随访1个月以上,高眼压共8眼(13. 79%),其中A组6眼(31. 58%),B组1眼(4. 55%),C组1眼(5. 88%),三组比较,激光量不同与眼压存在统计学差异(P=0. 043);(3)术后(1周内)眼内再出血共13眼(22. 41%),其中A组5眼(23. 32%),B组4眼(18. 18%),C组4眼(23. 53%),三组间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 857);术后3周以上,共6眼(10. 34%)发生眼内再出血,其中A组5眼(26. 31%),B组1眼(4. 55%),C组未发现眼内再出血,三组比较存在统计学差异(P=0. 020)。结论适当的光凝量降低了玻璃体切割术后眼内再出血的发生率,能有效控制眼压平稳。激光量不足增加了眼底再出血和眼压控制不良的风险。全视网膜激光光凝术与术后视力提高无明显联系。

  • 单位
    威海市立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