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腐败的跨文化比较工作在学界有所缺失。在对OECD数据库39个国家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发现,清廉国家除了平权加个人主义的市场理性模式之外,还存在法国、日本等容许较大权力差距认同的其他模式。相比之下,三种腐败国家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监管不利。其中常规模式和俄罗斯/韩国模式可分别以日本和法国模式为转型的借鉴目标。制约腐败的中国模式转型之关键,在于"变通"的文化特质并不为任何一种清廉国家模式所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