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就是要坚持农民是乡村振兴实践的参与主体、成果的享受主体和效果的评价主体,这不仅是我国乡村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必然要求、乡村得以振兴的现实必须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根本遵循,也是政府确立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原则、谋划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的基本立场和评价乡村振兴战略实效的重要标准。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面临着农民振兴乡村的社会主体意识缺位、主体权力缺失和主体能力缺乏等问题,需要依托农业现代化组织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培育农民振兴乡村的社会主体意识;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充分赋予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各种权利;还需要通过网络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资源给农民全面赋能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