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城市中心步行街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在初始阶段,认为步行街就是商业街;在第二阶段,认识到步行街是综合街;在第三阶段,认识到步行街是文化街,文化观赏是步行街的主要功能。为了发挥步行街的文化功能,步行街规划建设要贯彻宜观赏原则、宜通达原则和宜漫步原则,且不宜过度商业化和过度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