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犯罪是为上游犯罪所获取的非法收入进行清洗、处置的犯罪,洗钱犯罪人员是上游犯罪资金清洗的协助者。如何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打击洗钱犯罪,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洗钱罪的判定难度,但仍无法解决对上游七类犯罪以外洗钱犯罪行为的定罪问题,监管层及金融行业在洗钱犯罪方面仍存在着较大压力。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洗钱犯罪、判定及上游犯罪等情况,讨论了现有洗钱犯罪定罪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了现行洗钱罪上游犯罪认定是否狭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自洗钱行为的判定是否有变化,洗钱罪删除"明知"概念后对洗钱定罪的影响,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利义务是否相匹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扩容洗钱罪上游犯罪、充实洗钱罪定罪类型、加强监管职权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