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危机的爆发和加剧对人类社会的冲击极其深远。作为一种专门用于解决因自然资源有限性与人类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紧张关系的法律制度,物权法理当做出应用的回应。本文基于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与价值多元性认知,重拾私法特别是物权法的调整手段,探讨在生态化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引下物权法的重新定位问题,重点涉及对物权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内容相应变革开展的初步考察,并最终落脚到中国《物权法》"生态化"的制度建构与实际运行之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