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证券法》对权益变动披露规则在信息披露规则、慢走规则以及罚则标准进行了重构,自修订成果来看,平衡理论没有得到贯彻,收购预警机制的功能进一步彰显。信息披露规则应结合最新个案逐渐形成标准,慢走规则宜保留并转向责任的分担。限制表决权及大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仍是违规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未来没收违法所得应有适用空间,并可探索代表人民事诉讼作为重要的救济手段。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