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需要通过行政法与刑法同时治理规范才能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对公共卫生健康乃至社会秩序造成强烈冲击,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成为一种共识。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应《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违法行为,将以食用野生动物为目的的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畴。此外,应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进行准确归类和性质认定,并增设相关罪名,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系,实现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犯罪化的刑法规制,进一步保护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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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太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