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并存的债务承担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形式,在交易实践中被大量采用。与此相对应的是立法层面的缺失,学术理论界对并存债务承担也有多种不同理解。本文将从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入手,以审判实务中的案例作为背景,厘清与其相类似制度的区别,为审判实务提供处理该类案件的辨析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