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探索不同阶段保护目标下的河道内生态需水量,以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为研究区域,基于琉璃河湿地工程的特殊性,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不同阶段创新应用环境需水量和生态需水量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在截污工程完成前满足水质要求的河道内环境需水量和截污工程完成后满足以生态修复及维系为目标的河道内生态需水量。结果表明:(1)在考虑景观娱乐水量的情况下,二者一次生态需水量均为196.78万m3;(2)以消纳污水为目标的河道内,在考虑河道稀释及自净能力的情况下,利用水环境容量法计算净化需水量为30.39万m3/d,景观娱乐需水量为180.43万m3,河道内的土壤储水量为16.136万m3,水体年蒸发量为78.03万m3,日均0.21万m3,水体渗透量21.69万m3,日均渗漏量0.03万m3;(3)以生态修复及维系为目标的河道中,河道内的水生生物栖息地需水量为71.73万m3。(4)在截污工作未完成之前,琉璃河内需每日注入30.39万m3/d的湿地出水以保持水质。在不同保护目标下,如何依据河流实际情况,满足不同的需求,完善生态需水的计算方法,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将是未来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