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时期的玉石钺形器分为甲、乙、丙三类,乙类仅见于二里头文化时期,其他两类在二里头文化时期至西周时期均有发现。甲类被定名为"戚",丙类定名为"我",乙类定名存疑。这部分钺形器的形制在"风"字形玉石钺的基础上,借鉴了玉璧、牙璋等玉石器的某些特点。玉石钺形器主要见于男性贵族墓葬,体形较大的可能用于祈雨、武舞或军事活动,体形小的主要为饰品。在玉石钺形器影响下出现的青铜钺形器则是兵器,兼具实战与礼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