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病诊断的医学循证与法律推定

作者:张红升*; 管铁流; 林全德; 陈伟; 卫巍
来源:中国卫生法制, 2020, 28(03): 12-20.
DOI:10.19752/j.cnki.1004-6607.2020.03.003

摘要

不同于一般临床疾病的诊断,职业病诊断是归因诊断,兼具医学性、法律性的特点。《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前两款对职业病诊断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其中第二款的法律推定体现了职业病诊断的立法价值取向。然而,职业病诊断标准并未高度契合法律推定条款,法律推定操作性欠佳,诊断实务中不同专家对这两款的各自作用和相互关系认识不一,法律推定的适用与否直接影响诊断结论和法律价值的个案实现。对职业病诊断中该两款的协调及法律推定的操作进行论述,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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