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通常认为《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提倡的原址保护是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当然选择,这反映了从业者近年来对瓦萨号、中山舰等打捞异地展陈所出现问题的反思。但对原址保护的教条性认识也同样值得反思,原址保护和提取打捞均为《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认可,在讨论是否进行原址保护之外,更应思考如何进行原址保护或异地保护以及后续的展示和公众开放。通过探索原址保护理念的来源,梳理《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原址保护规定的沿革,认为采取原址保护方式并不排斥发掘提取,但均需经政府批准、批准前评估、标准化管理3个阶段,并分析了原址保护与提取打捞沉船的区隔、提取打捞的前提和限制以及常规监测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影响。

  • 单位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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