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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渊源的界分
作者:徐焱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2013, (12): 7-8+12.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3.12.004
法律渊源
必须的法源
应当的法源
可以的法源
摘要
佩岑尼克将法的渊源区分为必须的法源、应当的法源和可以的法源,这一法源的三分法可以有效的弥补将法源区分为正式法源与非正式法源的二分法的不足,有助于我们解决日渐复杂的法源的多样性问题。
单位
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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