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市场分割的税收因素表现,主要包括增值税收入分享坚持生产地原则引发的增值税跨区域转移、税收选择性激励政策、区域性税收优惠“洼地”与税收征管空间以及税收政策对基础研究与产学研合作缺乏足够支持等。为此,税收可从逐步探索增值税收入分享原则由生产地原则转变为消费地原则、推动政策实践方式由产业性向功能性转变、严格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和提高税收征管智能化、对基础研究与产学研合作给予更大力度支持等方面加以优化完善,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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