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推动企业进行合规建设已经成为包括公司治理、刑事诉讼等多个领域探讨的热点话题。我国检察机关为激励企业积极进行合规建设,进行了合规不起诉的制度探索。这一制度在激发企业合规的积极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仅依靠激励的方式尚不足以保证合规的健康进行,还需通过有效的制约手段维持企业合规效果的协调稳定。通过分析检察意见的司法实践现状,围绕检察意见的惩罚机制和反馈机制等有关问题,在探讨检察机关协同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行业协会和律师等多方主体通过检察意见中助力企业合规协调稳定推进的可行路径的同时,帮助检察意见在助力合规中兼顾自我完善,实现两者的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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