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政函[2021]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1]2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上城区、江干区,设立新的上城区,以原上城区、江干区的行政区域(不含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为新的上城区的行政区域,上城区人民政府驻望江街道望潮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