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践中,大多观点认为只要企业单方调整薪酬结构,未与员工进行协商获得同意,降低了薪资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企业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为由主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补足工资差额。为了避免前述法律风险,笔者结合各地裁判案例,总结出企业单方调整薪酬结构时的合规路径,供各位读者参考。为何要经过协商程序薪酬结构是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员工工作成绩给予薪酬的安排方式,企业的薪酬结构通常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五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