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区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的场域,与诉讼管辖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普通法国家司法区制度比较扁平化、近民化,大陆法国家的司法区制度则比较单一化。分析普通法国家和大陆法国家司法区制度形成及发展的历史基因、传统理念、政治制度等,可以为我国司法区设置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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