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办发[2017]8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吸引各类投资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激发投资活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