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墨子的法治憧憬,可以通过墨子提出的"有法所度"命题来展示。"有法所度"有两个关节点,一是"法",二是"度"。"有法所度"之"法",在墨子的规范体系中,可以分为两个层次:高级规范与次级规范。高级规范就是作为"天志"的实体内容的兼爱。次级规范包括非攻、非乐、节用,这三条次级规范可以视为高级规范的具体表达。"有法所度"之"度",主要体现为法的实施的方法,包括尚贤、垂范、尚同,这三项措施旨在为法的实施提供保障。在先秦法理学的理论丛林中,墨子的"有法所度"集中体现了那个时代草根阶层或平民阶层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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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