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出台,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度过了改革试验阶段。为了使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进行有序、良好的发展,我国要尽早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制,从而提供法律层面上的保障。本文在进行了对美国和德国的相关比较法研究之后,建议我国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对已经落实的"政校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行法律层面上的确定,并由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发布更符合当下阶段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已达到具体规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