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为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有效化治理,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成为一条创新性的解决路径。这不仅是律师职业身份的效应和国内外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示范效应的结果,也是现实催化效应的结果。为了有效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需要注意和规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标签现象""摆设现象""摊派现象",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有效激励以及合理挑选胜任律师等途径加以规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