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幌骗交易主要通过使用计算机软件和算法设计,制造频繁大额报撤等虚假的交易外观,诱导、骗取其他交易者跟进交易进而获利。无论幌骗交易是否形成"人为价格",都侵害了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是市场操纵的特定形态,而不宜望文生义将其等同于期货市场上的欺诈。建议在我国《期货法》立法中从本质上把握幌骗交易的行为特征,并澄清市场操纵的法律内涵,将其纳入市场操纵的规制范围,以克服期货市场监管面临的实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