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是关于故意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第二个法律规定。在此之前,2013年,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首次规定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条款"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