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加强社会治理的情境下,“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外部嵌入,既打破了治理技术瓶颈,也使得治理策略更为精准化。以效率原则为工具导向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回应社会公众诉求、及时纠正制度偏差提供了技术支撑,然而,作为新制度安排,“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也将面临“嵌入”阻力,主要表现为城乡“二元分治”下的技术性阻力、部门“分利秩序”下的价值性壁垒和碎片化管理下的协同性障碍。为此,“互联网+”社会治理应强化“以民为本”的技术治理理念,优化“供需匹配”的技术治理体系,构建“条块衔接”的合作治理格局,在保障社会公众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技术治理效率最大化,在完善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上,使社会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下走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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