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业革命时期的儿童拯救话语到20世纪《儿童权利公约》的最终确立,童年作为一项权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确认。由《儿童权利公约》勾勒的童年图景,即童年是健康的、自由的、幸福的,童年是免于经济责任的,童年的任务是发展等可知,童年是一项自决权利,亦是一项福利权利。作为权利的童年暗含如下悖论:无法克服儿童-成人二元论,无法平衡保护优先与自决优先,无法协调文化通约性与文化差异性。鉴于此,成人应当尊重儿童作为童年的拥有者与界定者,鼓励儿童塑造与丰富童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