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生育伦理与儒家对孝道的推崇密不可分。女性在孝道、生育伦理与德性实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该提议在当代婚姻中,特别是在男女双方均为各自家庭独生子女的情况下,至少生育两个孩子,并可以安排其中一个孩子从母姓。"从母姓"可以得到儒家生育伦理的辩护:不仅遵从儒家孝道的要求,而且维护家族传承的价值;具有通过姓氏继承而为家族延续做出贡献意愿的女性,可能也更倾向于生育两个孩子;新的生育伦理不是为了个人的功利目的,而是为了深层价值的实现和生命意义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