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的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涌现,其从业模式由“组织+雇员”模式向“平台+个体”模式转变。灵活就业的平台经济,使“简单的劳动关系”发展为“多重复杂的劳动关系”。由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属性趋于弱化,导致其维权保障面临诸多挑战。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专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以党建为引领、以工会为主导的“五工联动”的服务模式有助于缓解目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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