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错误客观存在,且难以全部杜绝,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风险越来越大,寻找不动产错误赔偿解决模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基金负担模式作为国家负担模式外,国内进行过一定理论和实践运作的赔偿模式,能否相较于国家负担更好地担负起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重担,从基金负担模式的概念及其流程谈起,阐述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以详解其优势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