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协同治理与整体治理的理论基础,构建了我国青少年近视"医教协同"基层治理模式。该模式提出了学校与医院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协同实施国家青少年近视政策的框架体系。这一体系中学校和医院是"医教协同"治理模式的两个重要参与主体,且学校是主要的责任承担者。同时,为了保证"医教协同"执行的效果,这一协同体系接受政府与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在分析确定这一模式各参与主体原因的基础上,明确了参与主体的具体责任,并探讨了"医教协同"治理模式的纵向与横向协同机制。最后,提出了"医教协同"治理模式的保障机制:完善领导体制,为"医教协同"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政策引导,为"医教协同"提供政策保障;协调各方资源,为"医教协同"提供人、财、物与技术保障;创新治理机制,为"医教协同"提供途径与方法保障;完善评价机制,为"医教协同"提供考核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