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同质化代币(NFT)是一组记录于区块链各节点上的元数据,唯一、稳定地指向特定的数字内容,为数字作品的传播应用创设了新市场。NFT数字作品交易的实质是以数字作品复制件为对象、以财产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关系,由此买受人获得了对作品复制件的所有权,而原作者仍保留作品的著作权。基于无形载体的NFT数字交易符合发行权的实质,发行权的用尽不会损害著作权人合法利益,且规避了传统数字作品转售中的复制行为,因此发行权用尽原则可以移植于NFT著作权交易。NFT著作权交易规则以发行权用尽原则为依托,提出赋予著作权人一定范围内二次交易的控制权。通过细化发行权附条件不用尽规则,构建出NFT数字作品发行权“有限不用尽”的新模式,以期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其权利滥用。
-
单位中南大学;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