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节目是一种特殊的节目类型,不同于新闻节目主持人将零散的新闻有机地、全面地传递给观众,也不同于教育节目主持人需要做到高深难懂的知识传播,或旅游节目主持人通过体验向受众传递真实的旅游信息。法制节目要求主持人作为节目核心,除需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外,还要透彻了解法律常识,并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受众阐述法律问题,起到法律知识传播者的作用,其形象需符合广大受众的期待。在新媒体环境下,法制节目主持人更应敏锐捕捉社会出现的新变化,通过多样化的形象塑造,拉近与观众的距离。
-
单位武汉东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