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22〕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1月19日印发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8〕108号)同时废止。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