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社会投资方自负盈亏的土地熟化项目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性,项目收益水平取决于投资方的招商能力。招商模式中的对赌安排看似简单新颖,但执行中却面临诸多财税疑难问题,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合同各方争议较大。文章以T项目为研究对象,梳理了投资方在履行对赌条款时遇到的财税问题,结合业务实质提出了财税处理方案,并探究了土地熟化招商项目全流程核算体系,旨在为投资者解决此类财税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