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经济理论将"公地的悲剧"作为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提出了两种公共资源治理方案,即私有化或者交由政府管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基于大量案例分析,提出了介于两者之间的"自主治理"的方案,认为三种手段都很重要,但"自主治理"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长期被忽略了。奥斯特罗姆从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开始研究,总结出了实现成功的"自主治理"的制度设计原则,进而运用"制度分析与发展"(IAD)的框架分析大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和其他公共事物治理问题,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结论。不过,"自主治理"的"成功"在许多案例中却与生活水平低下、发展水平低相连,形成了"自治的悖论",需要将资源环境可持续的目标与社会发展的其他目标相权衡。另外,"自主治理"要求减少政府干预,与它本质上只是国家治理的一种手段也形成了一个悖论。国家应该综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所处的环境条件来决定"自主治理"的使用范围,并在信息、技术、法庭体系等方面创造条件来帮助公民提高自治能力。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自主治理"理论对于新时代提高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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