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陕西省关中地区不同公共场所内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行为影响因素,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聘用提供依据。方法 调查2020年陕西省关中地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 479人次,采用二分类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因素,卡方检验分析率之间是否存在差异。结果 除工作时主动佩戴防护手套合格率较低(81.95%)外,其余健康行为合格率均在90%以上;经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性别、文化程度和工作时长三项指标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行为有影响(P<0.05),女性的个人健康行为合格情况高于男性(OR=1.881),低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行为合格情况高于高文化程度(OR=0.816),工作时长≤8 h的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行为合格情况高于工作时长>8 h的(OR=0.733);三种影响因素中性别对于个人健康行为的影响面最广。结论 提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招聘中除岗位对体力有比较高的要求外,可以优先选择录用女性;高文化程度可能并不能作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选拔的标准,且在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监督管理;管理者用人制度要合理,每天工作时长最好不要超过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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