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农[2019]43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及《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9] 7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