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化背景下大量进城落户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通过建立承包地退出机制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在开展承包地有偿退出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用承包地市场化退出路径代替组织化退出路径,改变了承包地退出制度。从试点实践来看,土地退出市场存在市场失灵问题,主要表现为退地者和承退者的积极性较弱,以及土地供需错位。我国土地具有非完全商品属性,土地价值很难衡量、土地退出具有非排他性以及土地功能具有多样性,土地退出市场缺乏有效运行的条件。现行改革思路忽视了土地属性的特殊性,应采取与土地属性相适配的退出制度,发挥集体土地制度在资源配置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