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贫困治理转入解决相对贫困阶段。瞄准共同富裕,构建减贫长效机制的财政政策体系需要立足居民收入、财产收益与公共服务等三个基点,注重制度红利和能力提升对相对贫困群体收入增长的潜在贡献。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对既有财政扶贫政策进行"有进有退"式甄别,短期重点在"稳",稳定收入增长趋势;中期重点在"调",调整贫困群体收入重心,增加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长期重点在"增",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城乡二元结构对增收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力。

  • 单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