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学界关于法律信仰问题的讨论,在有别于西方基督教语境的前提下,形成了包括肯定论、否定论、替代论和修辞新论在内的法律信仰的中国叙事。法律信仰的肯定论坚信法律信仰命题成立,能够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法律信仰的否定论既有根本反对法律信仰命题成立的彻底否定论,又有仅指强调其在中国语境下根本不适用的温和否定论。法律信仰的替代论在反对我国法治建设中应倡导法律信仰的共识基础上,提出法律信任、法律信仰和法治认同等各种替代命题。法律信仰的修辞新论则借助诗性思维和制度修辞,力图重新证成法律信仰命题的真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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