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韩国在2016年建立起立法保障下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亚洲第一个建立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的国家,对我国建立相关制度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上世纪60年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环境保险)开始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出现,50多年来各国走过了不同的道路,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如美国1980年通过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企业的经营者、所有者必须提供包括保险在内的财务担保,以证明对于经营过程所导致的环境损害,企业有经济能力进行物质清污,并赔偿受害者的身体伤害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