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2015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以来,兴国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一系列会议精神,紧盯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目标。围绕"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机制)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员设备,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打造"样板"亮点,推行第三方治理,探索收费制度,集中存量垃圾治理等措施,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