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台湾"光大二号"轮船长蔡增雄不服拱北海关行政处罚案创造了多个"第一":第一件涉及境外的行政诉讼,第一起涉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通过后第一起海关行政诉讼。在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对外对台关系敏感、行政审判刚刚起步的时代背景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审查证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公开公正地审理了本案,所作判决说理充分、得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获得了参与旁听、采访的台湾地区、澳门